【呂秋遠】關於遺產的十個中肯建議



呂秋遠律師一直是我景仰的對象,行有餘力不忘幫忙不熟識的網友並且給予專業的建議,以下十點是他在臉書上分享給大家,關於遺產,我們該切守的十個準則:

  1. 請不要動輒就把「爸爸以後的錢都是你的」掛在嘴巴上。錢,就是要在死前花完。真的沒花完,請盡量信託,做公益都好,不要留給子孫,否則某人就是這種子孫的下場,只會組大連艦隊而已。
  2. 真要留遺產,請立遺囑,而且是光明正大的立,把自己的兒子女兒通通找來,仔細的跟他們解釋,為什麼要這樣給。否則以後就會像康熙一樣,留下的不是遺產,而是給兒女互相殘殺的機會。
  3. 遺囑可以自己寫,也可以邀集兒女一起到公證人那裡寫,律師在這裡的效用很低,除了看看有沒有違反法律以外,功能就跟一般人一樣,公證人比較夠力。
  4. 「朕沒給的,你不能要」,所以請不要貪圖爸媽的遺產。對爸媽的生前積蓄,無寸土之功,那麼就不要在那邊有的沒的。他們想給誰就給誰,因為本來就不是你的。
  5. 遺產,沒有公平可言。本來就沒有的,多了,要感謝爸媽;少了,就要怪自己沒父母緣。錢本來就要靠自己賺,否則跟某人有什麼兩樣?
  6. 天下有不是的父母,但是請尊重他們是生養自己的人。孔子說,對父母「小棰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,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,而舜不失烝烝之孝。」逃走就好了,顧自己,但不必恨對方。
  7. 父母留下一堆債務沒關係,現在都是限定繼承。就算父母負債累累,也不會因此就要拿自己的財產來陪葬。不需要拋棄繼承,特別是人沒死之前,事先拋棄繼承是無效的。
  8. 不要幫父母背債,也不要幫子女扛債,請照顧好自己。
  9. 在自己的能力限度內,照顧身邊的人。但是不要以為自己是救世主,有時候,有些家人就是只能保持距離。
  10. 所有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是小事,沒錢解決問題,那更是小事,請珍惜身邊的人與自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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